行政法作为法考中的三大实体法之一,调整的是公权力主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

历年法考中,行政法真题的难度都不低,很多考生也都在因为不能很好地把握住行政法中的复习重点而忧愁。

接下来,小法将从黄文涛老师的《2021行政法宝典图书》以及[小嘟AI课]这款APP中的「考点嘟练」中,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行政法里的重点与考点
 

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的种类

(1) 警告

(2) 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4) 责令停产停业

(5) 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6) 行政拘留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的设定

3.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

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


行政许可

1.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听证程序三个方面常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类似内容进行对比出题。

2. 注意区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的撤销、撤回、吊销、注销四种方式的适用条件。
 

行政强制

1.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区别;

2. 行政强制的设定;

3. 行政强制实施程序;

4. 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

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3. 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4. 行政诉讼的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期限;

5. 行政诉讼程序;

6.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撤诉、缺席判决、调解、财产保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并审理民事争议);

7. 行政案件裁判;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8. 行政协议;行政公益诉讼。
 

国家赔偿

1. 我国的国家赔偿只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

2.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中重点把握“行为要件”。

3.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单独提起和一并提起)是考察要点。

4.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不需要经过先行处理程序。

5. 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中重点把握错误刑事拘留、错误刑事逮捕、错误刑事判决的赔偿范围判断。民事、行政司法赔偿的范围不包括错判所导致的损害。
 

本文转载自 白家 号: 文 都 法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