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概念的争议:自然法学与分析法学(多选)】“人们经常认为在对法律这种机制进行评价时,
要想做到完全、彻底,就必须对其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描述与分析。然而现代法理学的发展表明,
任何一个理论家都无法对社会事实进行理论上的描述与分析,除非他同时进行价值判断并理解什么对于人
们而言是真正的善,什么是实践合理性所真正要求的。对于任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也确证了这一点。”
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
1.【法的概念的争议:自然法学与分析法学(多选)】“人们经常认为在对法律这种机制进行评价时,
要想做到完全、彻底,就必须对其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描述与分析。然而现代法理学的发展表明,
任何一个理论家都无法对社会事实进行理论上的描述与分析,除非他同时进行价值判断并理解什么对于人
们而言是真正的善,什么是实践合理性所真正要求的。对于任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也确证了这一点。”
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
A.主张对法律现象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分析与描述是分析法学的观点。
B.法律规范中蕴含着人们的价值判断,立法的过程就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
C.引文体现的是非实证主义法学的主张和观点,非实证主义法学即自然法学。
D.分析法学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追求和维护“共同善”,违背共同善的法即为恶法。
2.【法的本质(多选)】马克思在《离婚法草案》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
是在创造法律,也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
现出来。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同样,当私
人想违反事物的本质任意妄为时,立法者也有权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是极端任性。” 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
正确的是( )
2.【法的本质(多选)】马克思在《离婚法草案》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
是在创造法律,也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
现出来。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同样,当私
人想违反事物的本质任意妄为时,立法者也有权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是极端任性。” 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
正确的是( )
A. 立法的本质是反映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决定了立法的内容。
B. 立法者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法律
C. 立法者的立法过程是被动的表述客观规律的过程,缺乏主观能动性
D. 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国法”(多选)】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都必须以该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即“国
法”作为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前提,关于“国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3.【“国法”(多选)】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都必须以该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即“国
法”作为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前提,关于“国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国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法。
B. “国法”不包括习惯法,因为习惯法并非由国家机关制定。
C. 法院在判决创制的规则也是国法的有效组成部分。
D. 对古典自然法学派而言,国法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应当遵守的规范。
4.【法的特征(多选)】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说:“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
由于我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
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4.【法的特征(多选)】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说:“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
由于我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
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律调整的对象只能是人的行为,法律不应单纯关注人的思想。
B. 一种言论或者思想在没有外化为人的行为的时候,法律是不应当干预的。
C.任何情况下对于同样的外在行为法律应该同样的对待,这是正义的基本要求。
D.人的所有行为都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5.【法的特征(多选)】关于法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宗教、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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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内心信仰的基础上。
B. 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意味着一定条件具备时,人们可以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必须做或者不
做某事。
C. 规范都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但法律是最具外在强制力的社会规范。
D. 判断一种规范是否属于法律,可以从可诉性的角度加以考察。
6.【法的作用(多选)】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在自己的收入达到了纳税标准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体现了法的指
引作用。
B. 现实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对法院实际上会做什么的预测。
C. 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社会体现了法律的社会作用。
D. 加强法律的强制性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权威。
7.【法的作用局限(单选)】“……我么不应当抱有这样的观念:一个规则应当详尽无遗、以使它是否
适用于特定案件总是预先已经确定,在实际适用中从不发生在自由选项中做出新选择的问题……我们是人
不是神……人类立法者根本不可能有关于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的所有结合方式的知识。这种预测未来
的能力的缺乏又引起关于目的的相对模糊性。”关于该段引文的理解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7.【法的作用局限(单选)】“……我么不应当抱有这样的观念:一个规则应当详尽无遗、以使它是否
适用于特定案件总是预先已经确定,在实际适用中从不发生在自由选项中做出新选择的问题……我们是人
不是神……人类立法者根本不可能有关于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的所有结合方式的知识。这种预测未来
的能力的缺乏又引起关于目的的相对模糊性。”关于该段引文的理解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由于立法者对未来情况预测能力的有限性,故法律会有漏洞存在。
B.法律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源于语言的不确定性。
C.在实际适用中存在法官自由选择即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
D.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如果法律规则出现空白,则法官可以拒绝裁判案件。
8.【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多选)】“法律始终是一种一般性的陈述,但也存在着为一般性的陈述所不能
包括的情形。……法律所考虑的是多数案件,亦即一般性的和一般的情形,但法律对特殊的情况却无法加
以说明;在独特的案件中法律常常不能做到公正……因此,当法律规定的是一般性规则而案件落到了一般
模型之外围的时候,这时立法者的语词就显得过于简单以至于不能完全无偏地回应案件了。此时,法官以
判决来修正立法者的错误就是正当的。这种修正要宛如立法者本人在场,以及他若知晓这个案件将会制定
怎样的法律。”关于此引文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多选)】“法律始终是一种一般性的陈述,但也存在着为一般性的陈述所不能
包括的情形。……法律所考虑的是多数案件,亦即一般性的和一般的情形,但法律对特殊的情况却无法加
以说明;在独特的案件中法律常常不能做到公正……因此,当法律规定的是一般性规则而案件落到了一般
模型之外围的时候,这时立法者的语词就显得过于简单以至于不能完全无偏地回应案件了。此时,法官以
判决来修正立法者的错误就是正当的。这种修正要宛如立法者本人在场,以及他若知晓这个案件将会制定
怎样的法律。”关于此引文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虽然法律具有一般性、概括性,但是法律不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B. 当案件落在了一般性规则的外围的时候,法官有进行法律续造的义务,即通过法律解释,寻求立
法者的目的来克服法律的僵硬性。
C.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在特殊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助于个案正义的实现。
D. 在任何地方法官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有有创制规则的权利。
9.【法的价值:自由(不定项)】2001 年,在德国罗滕堡的一个村庄一名叫布兰迪斯的 43 岁的软件
工程师回应了一则网络广告。该广告由另一名 42 岁的电脑技术人员迈维斯发布,广告的内容是寻找一些
愿意被杀且被吃掉的人。经布兰迪斯的同意,迈维斯杀掉了布兰迪斯将其尸体肢解,并把其装进塑料袋保
存在冰箱里。直到迈维斯被捕时,他已经吃掉了 40 磅肉,其中一部分是用橄榄油和大蒜烹饪过后食用的。
当时德国并没有禁止吃人的法律。关于该事例,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是( )
9.【法的价值:自由(不定项)】2001 年,在德国罗滕堡的一个村庄一名叫布兰迪斯的 43 岁的软件
工程师回应了一则网络广告。该广告由另一名 42 岁的电脑技术人员迈维斯发布,广告的内容是寻找一些
愿意被杀且被吃掉的人。经布兰迪斯的同意,迈维斯杀掉了布兰迪斯将其尸体肢解,并把其装进塑料袋保
存在冰箱里。直到迈维斯被捕时,他已经吃掉了 40 磅肉,其中一部分是用橄榄油和大蒜烹饪过后食用的。
当时德国并没有禁止吃人的法律。关于该事例,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是( )
A.迈维斯经布兰迪斯的同意杀死了他,在法律上并无不当。
B.一个人对自己身体并不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对自己身体行使权利受到了来自伦理道德的限制。
C.即使经过了对方的同意,迈维斯的行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伦理上都是不适当的。
D.法律禁止伤害他人的行为和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正当的。
10. 【法的价值:正义(单选)】德国法哲学家拉的布鲁赫说:“法是实现正义的,而正义就是:
无论是谁,一视同仁”,关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10. 【法的价值:正义(单选)】德国法哲学家拉的布鲁赫说:“法是实现正义的,而正义就是:
无论是谁,一视同仁”,关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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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义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
B.如果法律故意拒绝正义,那么就是恶法,就缺乏有效性。
C.我国法律对妇女的权益给于特殊的保护,这从本质上来说是违背正义原则的。
D.正义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存在普遍适用的公平正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