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35)
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答案】D
【考点】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法院调解的适用
【解析】该题实际上考查法院调解制度中的协助调解。根据《调解规定》第3条的规定,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错误的。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可以适用调解解决纠纷,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调解不同于判决的核心就在于以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协议为基础,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2、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予调解?(2006/3/86)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B.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
C.请求确认收养无效的案件
D.选民资格案件
【答案】ABCD
【考点】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因此,选项A、B、C与D的案件均不适用法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