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1-82,多选)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解析】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故A错误。《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规定香港特区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内地仲裁机构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供。但是内地与澳门之间的上述安排并无此限制性规定,故B错误。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当事人分别向内地、澳门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本题中案例内地为仲裁裁决地,故内地法院先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因此C、D选项正确。(答案:CD)
 
6.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1-37,单选)
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
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申请人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但向香港法院提交文件,并无此种要求,故A错误。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如果被认为存在严重的程序瑕疵,则可以拒绝认可与执行,故B错误。及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有关争端解决的条款如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仍然有效,故C错误。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故D正确。(答案:D)
 
7.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1-82,多选)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涉台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颁布的《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因此A错误。 采用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关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因此B正确。邮寄送达的,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故C正确,D错误。(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