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基金管理公司在2003年曾公开发售一只名为“基金利达”的封闭式基金。该基金原定封闭期15年,现即将到期,拟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继续运行。关于该基金的转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3/33,单) 
A.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转换后该基金应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政府债券
C.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该转换事宜的决定应经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D.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复制该基金的相关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考点】基金的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解析】关于基金的转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8条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基金可以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也就是说,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不必经证监会核准,所以A项错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6条第三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以C项错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6条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但是并未赋予其查阅或复制该基金的相关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所以D项错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8条规定:“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所以B项正确。
2.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3/33,单)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赢鑫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赢鑫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赢鑫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考点】非公开募集基金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本规则。A选项涉及募集对象问题,《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所以A选项错误。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所以B选项错误。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二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所以C选项正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一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所以D选项错误。
3.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3/75,多)
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
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可回赎但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D.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
【考点】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7条:“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可知C错误,ABD三项正确。
4.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012/3/73,多)
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考点】基金管理人行为之禁止;基金财产使用范围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故A项正确。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4条:“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故B项错误,当选。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1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可见,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违反公平对待原则。故C项错误,当选。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