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与2011 年相比,2012 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大纲新增考点5 个:
 
  1.第四章第四节“反诉”中,考点“反诉的条件”下,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子考点“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2.第七章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中,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考点“民事证据的证明力”。
 
  3.第八章第四节“证明程序”中,大纲根据教材内容重新调整了考点,“举证时限”下新增子考点“‘新证据’的界定”。
 
  4.第十九章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中,新增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
 
  5.第二十九章第一节“涉外仲裁的概念”中,原节下没有考点,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考点“涉外仲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