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理念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和提出的历史过程。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和评价法治实践和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理解: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和实现途径,执法为民理念与资产阶级“个人权利至上”的本质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为民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 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 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二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理性文明执法 切实便民利民)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
 
  第四章 公平正义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理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 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第二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程序与实体、公正与效率、普遍与特殊、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服务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确立服务大局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知。
 
  理解: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服务大局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的基本含义 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大局的根本性 坚持大局的统领性 适应大局的历史性 分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二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权威 始终坚持依法领导 充分重视科学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