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法制史自2003年首次列入司法考试大纲以来,年均分值稳定为10分。以往对本部分内容的考核重在单纯的记忆性考查,后来出现了案例考查的新形式,这几年主要将各个时期不同的法制思想与法律制度综合在一起,难度有所增加。考生在复习法制史时,除了注意进行单个知识点的记忆外,还要注意归纳总结关联知识点,适当加强比较记忆和理解。
 
  与2013年相比,2014年法制史部分以修订完善教材为主,大纲没有增删考点。
 
  【大纲新旧对照】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了解:永徽律疏,六赃,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  六赃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  化外人)  宋刑统与编敕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  元代四等人制度  明律与明大诰  清律与例  罪名与刑罚(折杖法  刺配  凌迟  奸党罪)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故杀与谋杀) 司法制度(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与都察院  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察使司  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  翻异别勘  审级管辖  廷杖与厂卫  会审  死刑复奏)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理解: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熟悉: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罗马《十二表法》(Dodicl Tavole)的制定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人法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国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   《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eus) 、《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 、《学说汇纂》(Digesta)、《新律》(Novellae)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
 
 
 
  理解: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熟悉: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和宪法  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  《法国民法典》(Code Napoleon)与《德国民法典》(Biirgerliches Gesetzbuch fur das Deutsche Reich)  司法制度(法院组织  民事、刑事诉讼)  大陆法系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