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守法
概念 守法,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构成要素 守法的主体 即要求谁守法,与法律的本质、政体的性质、社会力量对比关系、历史及文化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全民守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组成部分,全体人民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在当今的中国,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守法的范围 即所要遵守的法律的种类及范围。在我国,它不仅包括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而且包括与宪法和法律相符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守法的内容 包括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守法是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有机统一。
   【帆哥提示】
    1. 在通常人们所讲的“奉公守法”中,守法的含义大多限于不违法,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或做法律所要求做的事情。但是这里的守法除了这种消极的不违法外,还包括积极的行使权利和律性义务。
    2.对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文件的遵守也属于守法,换言之,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属于守法的范围。
  【真题示例】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2004/1/52,多选)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分析】A项错在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即执法机关,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B项错在公民的守法既包括积极的守法也包括消极的守法。C项是正确的表述;D项错在积极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五、法律监督

 
广义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各种法律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也称为一般法律监督。
狭义 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也称为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
 
 
 

 
 
 
 
监督主体 即由谁来监督。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法律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包括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公民、大众传媒等。
监督客体 即监督谁。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而各类进行法律监督的主体同时也是被法律监督的客体。
监督内容 即监督什么。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与客体行为是否合法相关的所有问题,重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和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司法权的行为。
监督权力( 监督主体凭什么进行监督。
监督规则 即凭什么进行监督。即如何进行监督。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实体规则指监督主体和客体所具有的相应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程序规则指监督主体实施监督活动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
体系 国家监督体系 国家法律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
国家法律监督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法的效力,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
社会监督体系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社会组织的监督
公民的监督
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新闻舆论的监督
【真题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