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示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1/13)
A.效力低于《刑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
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
D.是学理解释
【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故A项错误。
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故B项的说法错误。
该解释把公司解释为“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显然缩小公司一词词义的外延,故属于限制解释。故C选项正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而非学理解释,故D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1/60,多选)
 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C.具有法律约束力
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分析】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并非针对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故AC的说法正确。两高的司法解释自公布后的30日内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确定何为合理时参照交易地的具体情况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实质正义,故该解释既关注了语言问题也关注了公正问题。基于此BD两项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