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不定项选择题
(一)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回答第86—88题。
 
甲    
乙      承租人              (出租人)顺利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人)   

                  突破合同相对性
                                            丁公司(出卖人)
 
  2016/86.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
  A.合伙企业
  B.甲、乙、丙全体
  C.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D.丁公司
考点:个人合伙、必要共同诉讼之共同被告、融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义务的相对性
思路展开
1、命题点1:区分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
(1)法律依据:民事合伙:《民法通则》第33条,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2款,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断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断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具体到本题:司法部解析原文:“民法通则上的合伙不同于合伙企业法上的合伙企业。民法通则上的合伙可以起字号,也可以不起字号。题干中交代了甲、乙、丙没有没有起字号,也没有登记,因此该合伙仅仅是民事合伙,甲、乙、丙三人,不存在合伙企业。”
(3)结论:A错,不选。
2、命题点2:未起字号个人合伙,各个合伙人是共同诉讼人。
(1)法律依据:未起字号,合伙人个人是共同诉讼人:《民通意见》第45条第2款,“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手续。”‚未起字号,合伙人个人是共同诉讼人;起了字号,则增加一项即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字号。《民诉解释》第60条,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ƒ必要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④实体法上的结果是各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民意》第47条,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序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具体到本题:题干信息:“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选项新增事实,“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ƒ司法部解析原文:“甲乙丙设立的个人合伙,没有推举合伙人,其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因此,本题中应当以甲、乙、丙全体未被告。B对。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因此,C错。”④特别注意:司法部公布本题答案时选了BC,异议期间结束后,司法部解析将答案修改为B。这是极其罕见的,这再次提示我们,必须紧跟司法部官方解析。⑤出租人可以找甲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可以找乙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可以找丙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但是,在诉讼程序上,必须将甲、乙、丙全体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3)结论:B对,选。C错,不选。
3、命题点3:合同相对性,融资租赁合同关于租金支付关系,限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与出卖人没有关系。
(1)法律依据:融资租赁合同三方结构,两个合同关系:《合同法》第237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金义务人是承租人,而非出卖人:《合同法》第248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具体到本题:“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丁公司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ƒ合伙人作为设备承租人负支付租金义务,设备出卖人不负支付租金义务。
(3)结论:D错,不选。
 
  2016/87.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出租人同意,乙可以退出
  B.乙可以退出,无需出租人同意
  C.乙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效担保后才能退出
  D.乙退出后对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考点:个人合伙退伙无约定则退伙自由、退伙人在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
思路展开
1、命题点1:个人合伙退伙无书面约定退伙办法则退伙自由。
(1)法律依据:退伙办法从书面约定:《民通》第31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退伙无书面协议则原则上退伙自由:《民通意见》第52条,“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具体到本题:题干信息:“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选项信息:“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ƒ题干没有交代甲、乙、丙之间关于退伙的书面协议,因此,乙退伙,原则上不需要其他合伙人甲、乙的同意。更加不需要出租人同意。
(3)结论:B对,选。‚AC错,不选。
2、命题点2:退伙人在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
(1)法律依据:《民意》第53条,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2)具体到本题和结论:乙退伙后应该对原合伙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