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1、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2004/2/56)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适用范围,几个选项分别考察属地管辖中共同犯罪的管辖、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中犯罪地的确定,以及保护管辖的含义。
A选项,考查属地管辖,对于共同犯罪,只要部分犯罪人的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中国刑法对于全案都有属地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D选项,以上情况均是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情况,按属人管辖原则可适用我国刑法,故B选项说法错误。法定最高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对“可以不予追究”的反义解释即是: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故D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考查属地管辖中犯罪地的确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适用属地原则。保护管辖是对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公民和国家犯罪适用的原则,本案发生在中国境内,不适用保护管辖。故C选项说法错误。
 
2、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2/51)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是对刑法适用范围的综合考查,四个选项分别考查了属地管辖中共同犯罪的管辖、浮动领土、普遍管辖、保护管辖。
A选项,根据刑法第6条第3款,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对于共同犯罪,只要部分犯罪人的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中国刑法对于全案都有管辖权。
B选项,根据刑法第6条第2款,所谓“浮动领土”只包括船舶、航空器,不包括汽车、列车,本案发生地不属中国领域内,不适用属地管辖;行为人不是中国公民,不适用属人管辖;被害人不是中国公民,不适用保护管辖;犯罪不是国际条约中的犯罪,不适用普遍管辖。
C选项,根据普遍管辖原则,中国在承担国际义务的范围内对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享有管辖权。但是,根据我国当前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只有转化为国内法后,才能被用,定罪量刑援引和作为适用依据的是国内法,亦即刑法第9条规定的“适用本法”。
D选项,根据刑法第8条,保护管辖的适用有三个条件:中国利益、3年以上、双重犯罪。如该行为在犯罪地不认为是犯罪,则不适用中国刑法。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3、《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2/4)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C
【疑难辨析】
本题考查《刑法修正案(八)》的时间效力,基本适用方法仍是“从旧兼从轻”(限制减刑、禁止令可以从新)。基本判断方法是“三步法”:第一步,判断案件依“旧法”( 行为之时的刑法)如何定罪量刑;第二步,判断案件依“新法”( 审判之时的刑法)如何定罪量刑;第三步,比较两种结果的轻重。谁轻就适用谁,结果一样就适用旧法。
【解析】
A选项,“旧法”即行为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刑法)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新法”即审判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后的刑法)删除了这一规定,使得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变成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而,旧法是轻法,应当适用旧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1)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发生在新法生效之前,则“旧法”即行为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新法”即审判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后的刑法)规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旧法是轻法,应当适用旧法,认定为无罪。(2)但是,该选项中的行为即拒不支付的行为发生在新法生效之后,直接按行为时的法即《刑法修正案(八)》定罪即可。该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对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旧法”即行为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新法”即审判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后的刑法)规定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而,旧法是轻法,应当适用旧法,认定为无罪。该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旧法”即行为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成罪条件为两项:数额较大、多次盗窃(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新法”即审判时的法(《刑法修正案(八)》之后的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成罪条件为五项: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后四项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故而,若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且不属多次盗窃的,依行为时法不构成犯罪,依审判时法可构成盗窃罪。故而,旧法是轻法,应当适用旧法,认定为无罪。该选项说法正确。
 
4.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1)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参考答案】B
【解析理由】
A选项,司法解释,以及立法解释,都是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解释,不是法律本身,不是刑法的渊源(形式效力来源)。刑法的渊源只有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当前我国附属刑法只有重申刑法典的内容)。故前半句说法错误。该选项后半句,刑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与刑法典也不一样。刑法典时间效力是“从旧兼从轻”,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而刑法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因此后句说法也错误。
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1〕5号)第2条的规定,“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亦即,对于未审结的案件,适用刑法解释时原则上从新。本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此选项的说法与前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1〕5号)第2条的规定违反。对于未审结的案件,适用刑法解释时原则上从新,而不是从旧。本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1〕5号)第4条的规定,“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也就是说,对于已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事实上,即使是刑法(刑法典与单行刑法)的时间效力,对于已审结的案件也不再变动。本选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