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甲乘机离去。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2/8)
A.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D.系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以及“黑吃黑”的定性问题(是否属于不法侵害)。甲构成盗窃罪,乙要挟揭发罪行而向甲勒索财物,系“黑吃黑”,构成敲诈勒索罪,是不法行为;而不是公民扭送的合法行为。对于乙的犯罪行为,甲实施反击属于防卫;为了保护财物(甲非法占有赃物的效力高于乙非法占有赃物的效力)而造成犯罪人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不属防卫过当;仍在正当限度之内,属于正当防卫。答案选C。
 
 
4.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2/2)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察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结束,侵害人尚在犯罪现场,损害尚可挽回时,也被作为特例认为是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对其进行防卫也属正当防卫。
 
5.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002/2/6)
A.故意伤害罪
B. 正当防卫
C. 防卫不适时
D.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察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预先设立防卫装置,行为本身不违法,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了作用,符合防卫的时间条件;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一般可认为是正当防卫,保护财产防卫造成轻伤结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
 
6.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003/2/12)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察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案情可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乙持水果刀追刺张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本人和他人防卫适时。且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2)第二阶段,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属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8.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2/7)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有两点:不作为、正当防卫。在此重点解析正当防卫的问题。(1)前一阶段行为是正当防卫(必要限度为重伤),后一阶段行为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将后一阶段造成的结果(故意致死),合并到前一阶段的正当防卫中,则可整体认为是防卫故意致人死亡。再看该防卫致死行为是否过当,题干已明示最高限度是重伤,故死亡超过了必要限度重伤。故而认定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认定罪名时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对过当结果(死亡减除重伤)负责,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2)本题的另外一种思维方法是:先不考虑正当防卫的问题,甲先故意伤害致乙重伤,触犯故意伤害罪(作为);而后故意不救助致其死亡,触犯故意杀人罪(不作为);在罪数方面,按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的规则,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一罪。再考虑正当防卫的问题,以故意杀人的手段防卫一般伤害的不当侵害的,系防卫过当(题干已经设定此防卫的最高限度是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