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2010/3/88)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答案】ABC
【考点】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两审终审制度与回避制度
【解析】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一审和二审处理内容的关系。在一审中,王某提起的离婚诉讼本身包含了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必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问题。王某不服提出上诉,只能涉及对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不同意见,而不会涉及对一审未予判决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当事人在二审中也就不会就此问题进行辩论,而二审法院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不仅违反了处分原则,不当干预了当事人的私权处分,而且也违反了辩论原则,因此,选项A与B均是本题的答案。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当事人双方由第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由第二审法院一并作出裁判。司法解释之所以作此规定,其目的就在于保证当事人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权,因此,本题中,二审法院不能直接作出二审判决,否则就侵犯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度,选项C应选。本题没有涉及法定的审判人员应回避事项,因此,二审法院并没有违反回避制度,故选项D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7、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3/35)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案】B
【考点】公开审判制度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案件的评议过程是不公开的,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而选项C、D项是正确的。A项符合公开审判的要求,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