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3/77)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答案】AB
【考点】与离婚诉讼有关的诉讼制度的适用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第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第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第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A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所以B选项正确。
依《民诉解释》第382条规定可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而对于财产分割关系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即对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完全可以申请再审。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
依《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可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由法律规定,即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属于法定不公开,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属于申请不公开。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