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48)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C
【考点】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确定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77条,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的产生有三种方式:(1)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2)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3)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本案中,依前两种代表人产生的方式,都未能推选出代表,所以只能由法院指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故选项A与B是不正确的,选项C是正确的。由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因为普通共同诉讼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而形成的,是一种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的诉讼,在本题中,丙、丁等人反对代表人的情况下,可以退出本案另行起诉,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2、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48)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
【答案】B
【考点】人数不确定代表人诉讼的适用
【解析】 本题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根据《民诉解释》第77条的规定,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首先由在人民法院登记权利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如果推选不出,可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而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选项C、D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