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32题—单选)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答案】B
【解析】《高法解释》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本题是王某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因而应为诉讼中财产保全。根据上述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申请财产保全,A选项法院不予受理是错误的。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因此B选项正确。法院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并不以提供担保为前提,因此C选项错误。受理案件的法院有权进行财产保全,无需将案件移送财产所在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因此D选项错误。
应当注意的是,误将开庭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混同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诉前财产保全。
 
6.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2013年卷二第95题—不定项选)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答案】D
【解析】《高法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因此,本案中,张一、李二和王三都实施了侵害行为,其中张一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李二在案件审结前死亡,其父母作为遗产继承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王三虽然未被起诉,但也属于共同侵害人。D选项的表述最为完整,BC选项只列出了部分赔偿责任人,因此D选项正确。
4.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3年卷二第96题—不定项选)
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
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
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应当缺席判决
【答案】B
【解析】《高法解释》第15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因此,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应当按撤诉处理,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王三、李二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但不能强制其到庭,C选项错误,D选项中“应当”缺席判决的表述错误,是“可以”缺席判决,而不是“应当”。
 
7.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30题—单选)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A选项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而不是“应当”。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因此C选项错误。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被告人的财产,因此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