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入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74,多)
A.该支票出票行为无效
B.忠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C.东霖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D.该支票在使用前应补记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
【考点】支票
【解析】虽然确定的金额是支票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欠缺可能导致支票无效,但是《票据法》第85条又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由此可知,出票时未记载金额的支票不得使用,但是不影响出票行为的效力。举重以明轻,如果支票记载了规范的小写金额但是没有记载大写金额,更不影响其效力,只不过在使用之前应当补记规范的大写金额。所以,本题A、B项均错误,C、D项正确。实际上,支票金额空白或者封顶的做法,在实务中是非常普遍的。本题也提示考生,仅仅机械记忆法条,或者仅仅依靠答题技巧,难以应对现代司法考试中等以上难度的题目,还需要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并且关注实务。
2.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74,多)
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后,可用于转账
B.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C.支票上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该记载无效
D.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
【考点】支票
【解析】《票据法》第83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A错误。
《票据法》第83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空头支票,银行无法支付票面的金额,B正确。
《票据法》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C正确。
《票据法》第86条:“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属于典型支付票据,相当于付款凭证,具有更强的流通功能和支付功能,经出票人授权,收款人可以补记,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