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不少公司都会做相应的措施去防范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个作为企业的根本,如何防范其侵犯是企业所要考虑的,那么怎样防范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可以这样做:

  第一,可以考虑签署竞业禁止协议,限制其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限制商业秘密流失到竞争对手处。

  第二,如果其已经到了竞争对手处工作,则可以向竞争对手(他的新东家)发出律师函,要求竞争对手自觉地不侵犯有关商业秘密。同时,也可以向离职员工郑重地声明,要保护原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时刻向离职员工证明,原公司有刑事制裁的能力,这是最 具威慑力的。除了刑事手段威慑之外,任何措施都有可以被规避的方法,所以要辩证地看这个问题。

  具体而言:

  1、彻底、及时地交还相关工作资料。要求离职员工清退相关工作资料是预防其带走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载体,杜绝商业秘密泄露的重要环节。员工向企业提出离职请求时,企业应当将其使用的相关电脑、U盘、光盘、工作文件、图纸、数据等相关材料进行彻底、及时地交接,以防离职员工将载有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带出“自立门户”或者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成为企业的强劲对手,从而损害企业的利益。

  2、开展离职谈话。员工离职时,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离职谈话,从而摸清离职员工的离职动机和去向。企业可以检查招聘档案,确认企业是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对于签订相关义务协议的,企业应当督促员工积极地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没有签订的,企业可以补充签订《离职承诺书》,结合离职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接触到的企业商业秘密信息内容,对离职员工的保密义务进行确认,有必要的,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做出竞业禁止相关约定。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做出竞业禁止约定的,企业应当对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进行明确约定,并如实发放相关补偿金,否则,竞业禁止义务对员工不产生法律效力。

  3、要求员工提供保密保证人。对于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商业秘密知情员工,企业可以采取要求其提供保密保证人。提供保密保证人,即由企业与该保证人签订合同,约定若员工本人违反保密义务,在在职期间或者离职后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由指定的保证人代其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一定上增强了员工发生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目前不少企业所采用。

  4、进行事后履约监督。企业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去向进行定时的跟踪,从而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一旦企业发现离职员工自己设立与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新公司或到其他与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中任职,企业应密切关注其是否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是否已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并收集有关证据,以便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因此,企业为保护其商业秘密,有必要进行离职后监督。

  综上,对于怎么防范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虽然我国法律也对离职员工的保密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企业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员工的个人道德与相关的法律规定。想要更好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企业可以从员工的离职手续、企业的保密制度以及及时的有效监督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的防范,从而真正实现对离职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