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条 不将损害或危险转移或将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的义务

  各国在采取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的污染时采取的行动不应直接或间接将损害或危险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或将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

  第一百九十六条 技术的使用或外来的或新的物种的引进

  1.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由于在其管辖或控制下使用技术而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或由于故意或偶然在海洋环境某一特定部分引进外来的或新的物种致使海洋环境可能发生重大和有害的变化。

  2.本条不影响本公约对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