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扬州市纪委通报五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案例一:宝应县山阳镇副镇长王春城因分管条线范围内多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王春城在分管山阳镇农业农村条线工作期间,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财务管理监管不到位,该镇杨河村、沿湖村、兽医站先后有9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春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仪征市新集镇原镇长郑福源、副镇长缪航因下属部门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被问责。

  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新集镇招商办以“项目推进费”名义先后向镇财政所借款96.57万元购买礼品,用于每年慰问镇辖区内某重点企业及其母公司。郑福源作为新集镇政府时任主要负责人、缪航作为镇招商办分管副镇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江都区吴桥镇原村建助理戴于师因管理领域发生多起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被问责。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吴桥镇长庄村、高扬村、进化村、谢桥社区先后发生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1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理。戴于师作为时任镇村建助理,未能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对本镇危房改造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工作存在疏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四:邗江区民政局原局长钱柏林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2016年5月,邗江区民政局下属单位双墩墓园原主任刘有祥因收受贿赂、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钱柏林作为邗江区民政局原局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疏于监督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上述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此外,钱柏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钱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五:广陵区汤汪乡政府民政助理陆文星因管理领域发生多起超期发放尊老金问题被问责。

  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广陵区汤汪乡先后超期向15名已故老人违规发放尊老金计1.36万元,乡民政科工作人员夏海波和7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理。陆文星作为汤汪乡政府民政助理,未对全乡享受尊老金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对夏海波填报的统计表进行复核把关,对上述超期发放尊老金负有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