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条 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

  1.在满足如下条件时,对于符合第63条所规定的一致性机制的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有权监管机关应当批准:

  (a)具有法律约束力,适用于进行联合经济活动的企业集团或一系列经济主体的所有相关成员——包括其雇员,并且为他们所执行。

  (b)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明确赋予数据主体以可执行的权利;以及

  (c)满足第2段所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