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是夯实国家责任、保障人民权利、规范职权行为、传递司法温暖的重要途径。如何做:
【一是坚持执法办案要务】,依法审理了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北鹏公司等一大批国家赔偿案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了肖祖富、李寻乐、辛进成等一大批司法救助案件,有效体现了扶危济困的司法人文关怀。
【二是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通过制定多部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建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适用规范体系,内容涵盖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等国家赔偿领域,包括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实体规范,以及立案、审查、监督等程序规范,有效促进了国家赔偿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以“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为目标,以救助范围、程序、标准等制度的创制为抓手,着力推进司法救助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在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中,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理念,始终把积极救济民权、努力化解矛盾、回应社会关切、勇于担当责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在保障民生权利、维护公平正义、修复国家公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从全国各级法院最近两年办结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中,各选取了五件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本次发布的五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相比此前已向社会发布过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批刑事冤错国家赔偿案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赔偿案件宣传较少,因此,本次发布主要选择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其他类型国家赔偿案件,案件类型包括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无罪羁押赔偿、错误执行赔偿,以及怠于履职赔偿,此外还选择了一件正当履职不予赔偿案例。
 
本次发布的五件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关于司法救助的案例。五件案例分别涉及刑事被害人救助、民事诉讼救助、行政诉讼救助和执行救助。这些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和“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
 
国家赔偿典型案例
1.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2.刘学娟申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
3.邓永华申请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
4.郑兰建申请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赔偿案
5.苗景顺、陈玉萍等人申请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怠于履行职责赔偿案
 
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6.张越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7.刘发金、徐全容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8.谢兰松申请民事抚养纠纷司法救助案
9.李洪清、陆成凤申请行政诉讼司法救助案
10.常章海申请道交侵权赔偿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