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法考中又难又复杂又重要的学科
想必很多同学会回答“民法”吧
民法内容浩如烟海
加上正值民法典修订,
各种司法解释又层出不穷
真真是难到家了哦

 
现在很多同学都结束了民法一轮复习了吧
今天小编带大家盘点民法常考的20个知识点
大家也来测试一下自己是不是都记住了吧
 
一.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的根基,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等

自愿原则或者说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商法规则的背后的内核,很多时候,当大家做题遇到困难,发现记得不牢固的时候不妨想想基本原则,也可以解题。别忘了自愿原则可是基本原则中的“帝王条款”。
 
二.自然人、法人
 
民事行为主体是法考中一大重要考点,尤其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做了改变,监护制度上也重新做了更为详细的设定,例如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
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设置也和从前的民法通则规定不同,尤其注意法人独立性的内涵,这一点同样可以在后面的解题中运用。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这可以说是民法最根本的一个考点,毕竟整个民法都是围绕着民事法律行为展开。
最重要最经典的知识点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有效、无效、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如何判断
 
四.代理
 
代理制度中比较重要的就是代理权的滥用和无权代理的制度规则,究竟哪些情况是滥用和无权代理,相应后果就是何?大家可都要背下来啊。
 
五.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最久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另外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年满十八岁之日起算。
此外,一个重要考点就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况判断及其法律后果
 
六.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这里注意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登记的效力区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和登记错误的具体法律后果
 
七.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划分,各自包括哪些。这里小编建议大家不妨自己做一个思维导图,一定要自己做哦,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八.共有
 
所有权制度中值得指出的是共有制度,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何区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基于此,衍生出的两种共有制度对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如何处理的问题。
 
九.担保

担保制度中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首先就是对三种担保物权的区分,尤其是质权和留置权。针对动产的担保更加灵活,制度更加繁杂,也更难掌握。
 
10.占有

占有不是物权,但可以准用物权的一些制度。占有制度要区分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更重要的是占有制度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占有推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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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的效力、履行
 
这一部分的基础内容和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存在重合,所以建议大家结合一起来学习。
合同的履行制度也基本依照私法自治原则,对于合同规定不明的地方如何履行,具体的几项制度需要特别记忆。例如对价格、履行日期、地点规定不明。
 
十二.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制度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一点最重要的就是对代位权和撤销权适用情形的把握。
 
十三.合同的变更、消灭、终止
 
合同的变更也是基本遵循自愿原则,但是也需要注意情势变更制度。合同的消灭,有几个制度值得大家多看两眼,比如债务转移、第三人清偿制度、债务抵消制度等等。
 
十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几种承担方式大家也需要注意哦。区分定金和违约金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等等。
 
十五.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中最常考到的制度,也是最基础的合同种类。常考点例如:风险承担的转移、买卖合同具体约定不明的处理、分期付款情况下合同履行不能或合同的解除等等。
 
(主观图书,一考而过)
 
十六.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在合同制度中是一个较难的知识点,需要大家花费更多的时间来理解这一制度。例如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建议大家可以动手自己捋一捋,画画图。
 
十七.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中最容易考到的就是对于承租人权利的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还有租赁期间的规定。
 
十八.侵权责任
 
这里着重于厘清侵权责任的认定,尤其是对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区分。还记得法考真题的高层建筑掉下一只狗嘛?
 
十九.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制度在新修订的民法典中被称为“准合同”,希望大家对这个称呼也要习惯哈。这两项制度结合民法总则中对于见义勇为制度的规定,是出题的高频区哦。
 
二十.继承
 
整体来说,继承制度并不难,但是它处于民法的最后学习的部分,所以好多同学囫囵吞枣解决了。但是基本上每年继承部分都有一两道题会涉及
 
 
其实,民法核心的20个考点
只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不是全部
民法是需要大家花心思、
花时间好好学习的科目
民法的学习
应该贯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的始终
大家一定会知难而上,勇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