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为正视听,小法特别邀请到法考名师:方志平老师,对这40处变化做了一个特别详尽的分析。

 

正式版《民法典》真的在草案基础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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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方志平
 

我对这40多处变化进行展示,做一个对比分析。发现,其实40多处绝大部分是措辞修改。
 

第一,让国人了解我国的立法规律,1周内对一个即将要通过的法律草案进行翻天覆地的修改的可能性是0,否则就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和违背了立法的基本规律。
 

实质性的修改有2个:

一是物业费的缴纳;

二是争夺直接抚养权要问8岁孩子意见。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新增)
 

第二,另外1个是争夺直接抚养权,孩子满8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新增变化,其实在收养法中,孩子满8周岁要征得其同意,原理一样,8周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表达独立发表意见的能力,所以需要尊重。

第三,其他的诸如签字改成签名,倒塌增加塌陷,赔偿增加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与考试没有关系,表述更加严谨,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