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度最高的事件是哪个?非“老干妈”莫属。从6月底,老干妈与腾讯互撕开始,到7月初查明,原来是“老干妈”被冒充。再到后来,字节跳动与腾讯互撕。真是一波接一波,跌宕起伏。
 


 这么大的瓜,难道只是停留在看看热闹?吃瓜不误学法考。这次的“老干妈”事件,其实蕴藏着许多法考知识。方志平老师特别解读↓↓↓

 

法考视野,解读“老干妈”事件

 

1.案情摘要
 

“窦娥冤”事件时间线

         4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提出的财产保全的申请,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6月30日:上述民事裁定书被媒体广泛报道。

 

腾讯对双方的纠纷做出解释称,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资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对方企业账户。
 

腾讯公司称,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的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腾讯多次催办无果,因此不得不依法进行起诉。目前案件在法院具体审理过程中。

 

6月30日:据第一财经报道,老干妈有关负责人回应:腾讯被骗了!

老干妈随后发布声明:

表示: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7月1日:贵阳公安双龙分局官方微信公号发布警方通报,原来是有人冒充“老干妈”。   
 

 

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日腾讯在官方微博回应“被骗”一事称:“一言难尽……”


7月3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和腾讯公关总监张军互怼。

 

2.“豆鹅冤”案件涉及的法考考点

        
     主要内容

 

一、案由:合同纠纷。《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这是无名合同。

二、管辖

三、当事人:原告腾讯,被告老干妈,无权代理人(证人)。

四、重复起诉:如果是无权代理,怎么办?老干妈不追认,那么是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另案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因为诉讼请求不同,当事人不同,诉讼标的也不同。

五、证明责任:合同是否成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合同是否履行、合同成立、有代理权、合同履行了,是积极事实,应该由主张积极事实的一方即腾讯应该承担证明责任。

六、表见代理、证明责任和看人不看章

七、商标侵权、人格权侵权?腾讯公司是否侵犯了老干妈的商标权。是否侵犯了老干妈的名称权?

八、不当得利?老干妈是否存在不当得利?广告费1600万?要证明得利。这里涉及到强迫得利问题。

九、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担保?委托送达?对保全裁定不符的额救济?保全错误赔偿?诉责险之责任保险?

十、诉讼中止。是否有权代理,以及表见代理的判断,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为前提。

 

补充本案2点:

 

第一点:根据裁定观察,是诉中保全。当然这一点不影响我们去分析诉前保全的知识点。
 

第二点:什么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存在争议观点:

 

一、案由:合同纠纷。《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这是无名合同。

 

法律依据:

 

【启动合同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合同法律约束力】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名合同】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管辖

合同纠纷启动管辖规则:先看是否有仲裁条款。后看是否专属管辖。再看是否有协议管辖(我猜是南山必胜客协议管辖,深圳南山区法院)。然后拉出来被告地。然后+约定履行地(除非3无是空气)。然后无约定履行地,就是法定履行地(履行义务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南山必胜客)。本合同的履行地在哪里?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是履行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是被告地】《民诉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三、当事人:原告腾讯,被告老干妈,无权代理人(证人)。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诉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四、重复起诉:如果是无权代理,怎么办?老干妈不追认,那么是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另案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因为诉讼请求不同,当事人不同,诉讼标的也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证明责任:合同是否成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合同是否履行、合同成立、有代理权、合同履行了,是积极事实,应该由主张积极事实的一方即腾讯应该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