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法考中的“大部头”
内容庞杂,刚刚开始复习刑法时甚至会觉得比较“乱”
在法考备考的复习中,大家应该着重关注历年法考中的重点,
有规划地进行复习
其次,总则是分则的基础,学好总则,才能更懂分则。因为分则每一个罪名都是以总则的思路来分析,司法解释中大量的“注意规定”也是以总则为准绳而进行分析总结的。
那么,分则中哪些内容是重难点呢?
犯罪构成需要从具体犯罪的成立条件与认定犯罪的逻辑思考体系上来进行理解。刑法对所有犯罪(分则罪名)成立条件的规定都可以区分为“客观不法+主观责任”两个要件。犯罪构成是刑法学习中必须掌握的重点内容。
2、因果关系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作用:对结果客观归责。因果关系可确定行为人是否成立犯罪、是否成立既遂、是否适用加重型,因果关系在罪名认定中发挥着至为关键的作用,也是历年法考中的重要必考点。

3、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包括犯罪既遂、中止、未遂及预备。犯罪既遂=既遂结果+实行行为+因果关系,而自动放弃犯罪、阻止本罪既遂结果,则为犯罪中止,各种犯罪形态的区分与判断也是每年的常考知识点。

4、共同犯罪
历年法考中的共同犯罪,“不法是共同的,责任是分别的”,但是很多考生往往在这里失分,难以为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人的罪名与责任进行定性。这一章节是很多同学在刑法中复习中学得较为吃力的重点、难点,需要着重理解记忆。
2. 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
3. 贪污贿赂类犯罪: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等;
4. 渎职罪中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5.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金融诈骗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罪等;
6.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司法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空抛物罪,寻事滋事罪,信息网络类犯罪,冒名顶替罪、招摇撞骗罪等。
2、历年法考真题中的常考点:真题中频繁出现的常考点如贪污罪、诈骗罪、高空抛物罪等应当重点归纳记忆。
3、以总则的思维,理解分则的内容:总则部分可以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记忆分则的罪名内容,以总则的思路分析分则的罪名,二者相辅相成,更能够加深理解与记忆。
虽然难,但是也有章可循,有方法可依
小法也会在之后的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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