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网传安徽毫州蒙城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外卖员被一辆白色轿车撞伤后,又被随后到达的120救护车碾压。
据网络上的视频显示,一名外卖员身着蓝色衣服躺在地面上,旁边是一辆白色轿车和骑手的摩托车。在交警走来的过程中,120急救车驶来,车轮直接轧到了地上外卖员腿上。


外卖员被撞

对于该事件,警方通报:外卖员是遭120二次碾压,是救护车拐弯出现视野盲区而未能及时刹车而造成。
随后,蒙城县卫健委回应: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救护车驾驶员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下一步,县卫健委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在按照普通交通事故在走保险处理流程。


蒙城发布通报
 “二次碾压”“骨头断裂”,这些字眼铺天盖地的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看到由送外卖发生的悲剧事件了。网友已经无数次呼吁平台方面应该加强管理,做好职工的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措施,同时外卖员自己也应该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我很ok

 根据网友的描述,救护车车型较大,路上又有很多车辆阻挡视线,对于地上的外卖员,救护车驾驶员是很难看到的。司机应该是没有看到躺在地上的外卖员,属于过失。但救护车造成二次碾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该案件涉及到的外卖员与救护车司机相关的法律赔偿问题,网友北京某律师分析到:

“救护车司机执行的是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外卖小哥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应该是由他的单位,也就是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
 
在与白色轿车发生碰撞后,外卖小哥在等待救助的时候被救护车碾压,外卖员对此并没有过错,所以,救护车所属医院应该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之后,在医院承担了责任后,如最终认定改救护车司机有重大过失,医院可以向救护车司机追偿,也就是医院可以把赔的钱转嫁给救护车司机。如此处理,可参照
《民法典》第1191条:

《民法典》第1191条
此外,案件可能还要考虑外卖小哥和私家车碰撞导致受伤的情况,这项法律问题就得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另说了。

总之一句话,赔偿是没得跑了。

借用某部电影的经典台词来总结一下这个事件吧: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文都法考在此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啊!行车时,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最后,希望外卖员能够快速康复,但愿我们再也不要听到此类事件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