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的几段视频引发了大众的广泛讨论:

事件发生在8月30日,根据网友拍摄的多段视频显示,陕西西安地铁内一名女子朝不远处一男子大喊,该男子站在原地,女子情绪较为激动,身旁地铁站内工作人员进行劝说并试图拉她下车,但女子极不情愿。视频显示,事发后该地铁停靠在站内,车厢地面散落着部分物品,站台工作人员劝说女子过程中产生了拉拽动作,其贴身衣服受损。期间,女子情绪一直较为激动,并要求工作人员调取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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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通报,8月30日下午,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行驶的车厢内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其不停辱骂身边乘客并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乘车秩序。下午5时45分,在车辆抵达大雁塔站后,站内工作人员和热心乘客对其劝阻并试图将她带离车厢,该女子与站台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目前暂不清楚具体原因。

图片来自微博

看完网络上梳理的事件和地铁运营方的通报,让小编不由地想起来前段时间大火的《觉醒年代》的片段,小编也想问一句:打人是执行公务吗?

虽然事件相关通报出了,网友的质疑声音却不绝于耳:都21世纪了,当事人起码是女孩子,视频中保安明显大力拉扯,这样的暴力执法不应该被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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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我们先抛开视频中事件所呈现的画面分析:如果该女子的行为真如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的通报,该女性乘客在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则: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乘客禁止有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实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地铁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样,在地铁运营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一码归一码,扯女孩衣服真的是不对,哪怕是要强制执行把衣服扯坏了,也应该及时帮女孩披上,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恶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地铁运营中,行车安全固然最为重要,但在维护行车安全的过程中,运营主体也应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合规。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该名女乘客已经违反了相关条例和相关法规,那么地铁运营方应当及时报警,利用合法途径处理此事,这样的行为属实不该!而保安的暴力执法,已经引起公愤,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理。

有律师对此表示,强制带离行为具有强制性,一般工作人员没有该权力,而且即使是警方到场执法,也应考虑以文明理性的方式,不应该在这种场合下强硬拖拽,导致该女士身体裸露。律师表示,如果当事女孩想维权,可以要求西安地铁方面赔礼道歉和赔偿,比如,对方在处置过程中有没有给她造成财产损失,对方在强制带离她的过程中有没有对她造成身体伤害等。

事态所产生广泛影响,已经上升到了社会层面的重大意义,这事关乎广大乘客的权益,更是对一个城市形象的严重损害!希望我们能早日看到处理结果,期待相关部门的合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