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杭州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2014年开始,甲从多位朋友、同事那里借钱去做投资,每笔借款数额都上百万。岂料,投资失败,甲无法按照原定时间还钱。2015年,有两位债主将其告上法庭。西湖法院审理后判决,甲共需还两位原告本金加利息共计450余万元。因甲一直不还钱,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发现,在杭州,甲名下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由其父母居住使用。法院针对这套房子采取查封和腾退措施,但甲的父母置之不理、不为所动。而甲本人则早早逃回湖北老家躲债去了。

 

在老家躲债的日子里,甲回想起自己投资的全过程,甲觉着自己也是受害者。事后甲跟法官说:“我会受骗,就是吃亏在我不懂法律上。”甲经过努力考上了湖北某高校的法学研究生。

 

今年6月底,小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按照规定,甲必须主动申报自己的失信行为,否则即使通过考试,也无法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甲主动联系西湖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很快,甲乘坐大巴从湖北赶到杭州,将房子腾空后,带着钥匙赶到西湖法院。“法官,我这套房子司法拍卖后还债吧!另外,能不能把我从失信名单上撤下来?”这次来法院的甲,一反两年前的不配合态度。

 

据执行法官介绍,甲名下这套房子目前的市场价约4万元每平方米,房子总价在320万左右,距离甲还清债务还有约100万元的差距。要等甲将全部债务清偿后,法院才能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甲表示自己会想办法尽快还清债务。

 

据了解,今年司法考试新规定,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失信行为。通过司法考试后,司法部还将严格审核考生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将无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执行法官有话说

 

本案中的被执行人一方面因为司考报名资格的限制,一方面因为法律意识的提升,主动来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设置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当今社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司法部今年将失信行为审查接入到司法考试的资格审查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有违法行为者,甚至跨不过司考的准入门槛,更无法成为法律从业人员。信用就是财富,要万分珍惜,一切企图躲避执行、对抗执行之举,都是极不明智的,并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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