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政治对法的作用 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
法在形式、程序和技术上的特有属性,使法在反映一定的政治要求时必须同时满足法自身特有属性的要求。法的相对独立性不只是对经济基础的,也表现在对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关系中。
法对政治的作用 法与政治体制。政治体制指政治权力的结构形式和运行方式。集权型权力结构中,法只是人治这种权力运行方式的点缀或辅助,在分权型权力结构中,权力的配置和行使皆须以法为依据。
法与政治功能。政治的基本功能是把不同的利益交融和冲突集中上升为政治关系,对社会价值物进行权威性分配和整合。法律使得政治功能具有形式上的正统性。
法与政治角色的行为。法对于国家机构、政治组织、利益集团等政治角色行为和活动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控制,以及20世纪初期开始的政党法制化趋势,都表明法对重要政治角色行为控制、调整的必然和必要。
法与政治运行和发展。政治运行的规范化,政治发展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如政治过程的透明、公民政治参与的质感等)和政治体系的完善化,离开法的运作都无从谈起。
 
二、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法与执政党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
区别 意志属性 法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向全社会公开;政党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体现全党意志,其强制实施范围仅限于党的组织和成员,允许有不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存在。但在政党法制化趋势下,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政策公开与秘密的范围也须以法界定。
规范形式 法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渊源形式,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党政策则不具有法这种明确、具体的规范形式,表现为决议、宣言、决定、声明、通知等,更多具有纲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
实施方式 法的实施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的。政党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其实施不与国家强制相关,除非它已转化为法律。
调整范围 法倾向于只调整可能且必须以法定权利义务来界定的,具有交涉性和可诉性的社会关系和行为领域。一般而言,政党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要广,对党的组织和党的成员的要求也比法的要求要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党政策可涵盖法的调整范围,法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调整空间。
稳定性、程序性程度 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并不意味着法不能因时而变,只是法的任何变动都须遵循严格、固定且专业性很强的程序,程序性是法的重要特征。政策可应形势变化作出较为迅速的反应和调整,其程序性约束也不及法那样严格和专门化。但速也并不意味着政策可朝令夕改或无最基本的程序要求。
 
三、法与国家权力
相互依存,相互支撑 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特别是法所具有的形式化和程序性特征,易于使国家权力获得形式上共同认同的正统性和正当性。
法的运行离不开国家权力。国家义务的实现、个体权利的保护、社会的整合、法的创设和实施都离不开国家权力的运作。
有时也存在紧张和冲突 国家权力具有易扩张性,存在权力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
   【真题示例】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1/51,多选)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分析】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同时法律也限制权利的肆意运行,此时法律弱化了权力。故A对。、
法律既控制公权力也限制私权利,故B错。
法所具有的形式化和程序性特征,易于使国家权力获得形式上共同认同的正统性和正当性。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故C对。
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故D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