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16年相比,2017年国际经济法部分,大纲中对某些考点的内容作了完善和调整,新增和修订了部分法律、法规。
科目 
2016年大纲 
2017年大纲 
位 置 
内 容 
位 置 
内 容 
国际私法
第六章 第一节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和特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特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类型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 调解 仲裁 司法诉讼 替代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章 第一节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和特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特点)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类型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替代争议解决方式)
 
新增法律法规:
1.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国际经济法
第七章 第三节
国际融资法概述(国际贷款 国际证券融资 国际融资租赁)国际贷款协议的种类及共同性条款 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 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
第七章 第三节
国际融资法概述(国际贷款 国际证券融资 国际融资租赁) 国际贷款协议的种类及共同性条款 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
 
 
新增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修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