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3/32,单)
A.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B.五悦公司因公示催告可行使票据权利
C.亿凡公司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法院应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考点】公示催告程序
【解析】从题目交待的案情来看,五悦公司和亿凡公司之间票据背书应该发生在公示催告之前,亿凡公司基于连续背书享有票据权利,且不受公示催告程序影响,所以C项正确。在程序上,亿凡公司可以向法院申报权利,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五悦公司和银行,所以D项错误。《票据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申请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五悦公司不属于适格的公示催告申请人,不会因为除权判决而取得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更不会因为公示催告本身而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所以B项错误。无论票据是否被判决宣告无效,银行作为已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都应承担付款责任,所以A项错误。
2.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3/75,多)
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
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
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考点】票据的丧失和补救
【解析】《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A项,票据丧失并不必然导致票据权利的丧失,失票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自己的票据权利进行救济。故A项错误。
对于B项,丙银行已经对汇票进行了承兑,确定地负有票据义务,故乙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丙银行付款,B项正确。
对于C项,乙在丢失票据后立即办理了挂失止付,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票款,则应当向乙承担责任,故C项正确。
对于D项,乙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申请公示催告,故D项错误。
3.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3/32,单)
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向法院提起诉讼
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考点】票据的丧失和补救
【解析】《票据法》第15条第3款:“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是法条的直接考察。故D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票据丧失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民事诉讼这三种救济方式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失票人可以随意选择。但是,最为稳妥的救济方式是先申请挂失止付,然后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