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二第93题—不定项选)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答案】D
【解析】《高法解释》第90条规定:“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可见,ABCD四个选项中的情形均不属于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因此ABC选项的说法错误,只有D选项正确。
11.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第30题—单选)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根据这一规定,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对证人进行询问,A选项正确;可以到证人的住处进行询问,C选项正确;可以到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D选项正确。但如果需要证人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是通知证人,而非传唤证人,传唤适用于当事人。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12.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35题—单选)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答案】D
【解析】侦查权的运行应主动适应司法的要求,司法权也应介入侦查程序中,对侦查行为进行适当约束。对侦查行为的司法控制包括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要接受事前审查的行为主要是强行性侦查措施,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可见AB选项错误。对于任意性侦查措施,如侦查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存在和缺乏制裁问题,要进行事后审查。进行事后审查的侦查措施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做出决定。可见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本题容易将逮捕、羁押、搜查等及其他强行性侦查措施的司法控制错误定性为事前审查。
 
 13.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25题—单选)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3款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该案安机关已经二次补充侦查,故不能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不能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高检《规则》第38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根据这一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因此D选项正确。
本题容易在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上出错误。
 
14.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39题—单选)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根据第159条规定,侦查机关是“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而不是“可以”;是“应当”附卷而不是“可以”附卷。故A、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根据第160条规定,是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不是“或者”,故C错误,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