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刑事诉讼法】
  与2011 年相比,2012 年刑事诉讼法部分调整较大,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订,大纲和教材重新梳理和撰写。大纲新增考点32 个:
 
  1.第六章第四节“刑事代理”中,新增考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
 
  2.第八章第六节“逮捕”中,新增考点“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
 
  3.第十二章“侦查”中:
 
  (1)第二节“侦查行为”中,新增考点“技术侦查”,包括子考点“技术侦查的概念”和“技术侦查的程序和要求”。
 
  (2)新增第六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包括考点“申诉、控告的范围”和“申诉、控告的受理及处理”。
 
  4.第十三章“起诉”中:
 
  (1)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中,新增考点“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2)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中,新增考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5.第十五章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对考点“法庭审判”做了细化,增加了“量刑辩论”等5 个子考点。
 
  6.第二十章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中,考点“诉讼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下新增子考点“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考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讼权利”下新增子考点“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考点“区别对待的起诉政策”下新增子考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7.新增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其下新增3 个考点。
 
  8.新增第二十二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其下新增两节共计10 个考点。
 
  9.新增第二十三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其下新增3 个考点。
 
  【法规变化】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
 
  年4 月18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 次会议通过 2011 年10 月14 日公布 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 年7 月1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 年3 月17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 年3 月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