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康某符合交通事故致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同年8月24日0时7分许,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区分局民警将陆某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陆某某目无国法,将因交通事故受伤昏迷的被害人康某带离事故现场,并趁被害人昏迷之际,对其实施奸淫,之后逃离现场,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陆光云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对其数罪并罚。陆某某所犯强奸罪情节恶劣;陆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陆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