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如下: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

  (3)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和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

  (4)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按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总账和有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明细账与有关的辅助账核对;

  (7)根据总账、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编制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