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条 惩罚

  1.成员国应当制定可适用于违反本条例的其他惩罚的规则,特别是对于那些不受第83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约束的违法行为,成员国应当制定必要措施保证这些惩罚规则得到执行。此类惩罚应当是有效的、成比例的和劝诫性的。

  2.对于符合第1段所制定的法律,每个成员国的应当[在本条例生效的两年内]将其法律条款告知欧盟委员会,而且应当及时告知影响条款的后续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