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阶段的“新法”大家还记得么?在这里给大家简单回顾下!

 

20202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公安部、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6大单位集体召开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忘记了的同学们可以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自《意见》公布以来,截至2020225日,全国检察机关共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疫情刑事犯罪61448243人;受理审查逮捕16732010人,审查批准逮捕14301688人;受理审查起诉11671431人,审查提起公诉8691029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介入、办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类犯罪(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83481人,妨害公务罪9351220人,寻衅滋事罪301375人,故意伤害罪2932人,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951925人,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44236人,诈骗罪31963435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4141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574796人,其他涉疫情犯罪289471人。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典型案例全文

大家可以一起来学习一下~

 

依法惩治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

 

 


依法惩治妨害公务犯罪

 

 

 

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依法严惩诈骗犯罪

 

 

 

 

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


 

此外,还有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

以及依法严惩造假售价犯罪

依法惩治其他涉疫情犯罪

由于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了

不过小编已经整理好了PDF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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