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微博@人民日报:5月11日,云南师宗县大同派出所辅警赵志开展安全检查时,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金某才拖行1600多米,最终伤势过重因公牺牲,年仅22岁。事发时,赵志鞋子脱落、手机被压粉碎,手上仍握着警务通。

微博截图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投案自首,案件正在办理中。经查,肇事者金某因无证驾驶,为逃避检查便驾车冲卡,最后不顾阻拦硬生生将交警拖行致死。

我们无法想象赵志是如何度过这死亡1600米的5.11,赵志本身手臂就打着石膏钢针,肿到警服都难以穿好。根据网络上的视频显示,同事们说到赵志在司机车顶上的时候一直喊司机停车,司机不听,足足被拖行了1.6公里。等到同事们追上去的时候,发现赵志的衣服裤子都已经被搓烂,身上到处都是挫伤

 

5月18日上午的赵志同志追悼会上,同事亲属都对这位英雄进行了沉痛的悼念,赵志母亲更是哭到多次昏厥。一个母亲的失去了最 爱 的儿子,一个妻子失去了挚爱的丈夫,这是多少赔偿都弥补不了的伤痛。借用影视剧常说的那句“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刨除应有的赔偿,我们更希望肇事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肇事者意识清醒,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强行冲卡,明知警察执行公务还强行开过去,并且将执法的受害交警拖行致死已经不单单是处在交通肇事妨害公务的行为范畴之内甚至已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的层面。

 

知乎网友某律师认为:

肇事司机明知其强行拖行受害交警1600米并碾压的行为可能致其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对该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并实施了上述危害行为,致受害交警死亡。其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该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属于故意杀人罪,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所谓的“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的一般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网友评论

 

至于对肇事者最终的判定,我们还是等待官方的通告结果吧。

这次交通事件,我们不仅仅是损失了一位好的交通警察,更暴露出了某些地方人民对法律的无视甚至是蔑视的严重问题,这说明加大普法教育与完善道路交通立法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希望我们国家及地方能够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遏制此类事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