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
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分析】A选项中虽然存在两种法律责任,但是作为行政责任的没收非法所得和作为刑事责任的3年有期徒刑可以同时追究,因而不构成法律责任的竞合。B选项中既存在违约责任,也存在侵权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因而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C选项中,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同时追究,因而不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D选项中的事例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择一重处,不能两个罪名同时追究,因而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
三、归责与免责
归责的概念 | 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 |
归责的原则 | 责任法定(合法) | 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
公正 | ①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②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 ③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地区别对待; ④要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⑤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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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追究法律责任要从效益角度出发,分析成本与所得,努力以较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 | |
合理 | 追究法律责任时要考虑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因素,努力使法律责任的承担符合社会伦理、公序良俗。 | |
免 责 | 时效 | 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期限后而免除,其意义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法律关系主体及时行使权利、结清权利义务关系,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稳定社会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
不诉及协议 | 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 |
自首、立功 | 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这是一种将功抵过的免责形式。 | |
履行不能 | 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