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罪
“冒名顶替”,顾名思义是指冒用他人的名义、顶替他人获取本应属于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仅影响他人一时,绝大部分会影响他人的一生,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命运。
根据2021年3月1日起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嫌冒名顶替罪的行为将会被定罪处罚。该罪名在今年法考大纲发布后,也明确会纳入到今年考试考察的重点之内。
 

法条速递:

280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数罪并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构成要件:

1、盗用(被冒用人不知情)、冒用(被冒用人知情)他人身份;

2、顶替三项资格: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
 

经典案例:山东聊城市冠县陈春秀案

陈春秀案

事件始末:

事件始末
根据20年6月发布的的调查结果,冒名顶替者陈艳萍则是无法定罪的。假若事情是发生在今年3月后,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法条,该顶替者则应该被判处冒名顶替罪

 

同时,所有人都清楚,陈春秀被顶替这事,可不是一两个人可以办到的!

这里涉及到的冒名顶替,需要相关国家部门人员的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涉及本罪,有触犯其他罪名的,就涉及到了数罪并罚的问题。本案中对相关人员不同程度的处罚结果及具体如何定罪如下图:

 

注意:该罪名整体来讲还是比较重要的,还会涉及到其他罪名(比如伪造罪、舞弊罪等)一起做考察。

有关人员的部门处理结果

有关人员的部门处理结果

罪数的界定

罪数的界定

 

根据百科词条显示,2021年4月26日,教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对组织指使冒名顶替入学加大处罚。也就是说,之后再犯,必定严惩。方鹏老师也在大纲解析的过程中强调,此罪名比较复杂,同学们在遇到案件时,需要仔细分析。更多解析内容,同学们可以多多关注“小嘟AI课”的内容解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