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高空抛物罪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物的增多,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的悲剧屡屡发生。对于此类问题,最高法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也针对高空抛物作了专门规定,国家如此重视相关立法工作,其危害性可谓不言而喻。

在今年法考刑法大纲的变动内容中,高空抛物罪的考察也是一个重中之重。

 

法条速递:

291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要件:

1、行为场景:高空。包括建筑物、高塔、航空器等高空场所。

2、行为:抛掷物品。

3、情节严重。依照目的解释,指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

 

方鹏老师提示:此罪名可能有以下两种考察方式

1.单看案件是否触犯高空抛物罪。

2.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起考察

 

经典案例:成都高楼扔菜刀案


案件始末: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在《意见》发布的次日(2019年11月15日上午8点),成都女子周某某与男友争吵后,从10楼的家中扔下一把菜刀,砸到小区楼下的公交站台顶棚上后弹至地面。
澎湃新闻报道


根据2020年法院的审理:该案中周某某所在的居民楼地处闹市区,且楼下为城市主要街道,上午8点正是上班高峰期,人、车流量大,周某某明知自己扔菜刀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假若该案件发生时间是在今年3月后,判处结果就会有一些改变。

首先,该案件仍属于公共安全事件。第一种结果,一把菜刀从楼上扔下去,按照我们的理解可能会砍到人,并不属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只能触犯高空抛物罪。第二种结果,即使菜刀抛下去真砍到一个人,也不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触犯故意杀人罪,两者择一重处,则该定她故意杀人罪

 

方鹏老师提示:

高空抛物罪是今年最重要的核心重点,同学们要充分理解这个罪名,并且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以区分。以下为文都法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分表格,建议马上收藏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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