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这位多年前的人民教师,因为其“杀人狂魔”般的残忍行径,终于是在教师节的前一天,被进行了正义的宣判!
 

 

一审宣判

根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的报道,今日(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回顾

提到劳荣枝,人们往往谈其色变。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

劳荣枝供述,在潜逃的20年里,为了逃避打击,她不仅整了容,还隐姓埋名,使用多个虚假名字流窜于不同城市间,靠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谋生。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2020年至今的两次庭审,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一案,终于得到了一审宣判。

来源:央视新闻

 

当庭上诉

根据报道,听闻一审判决后,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并阐述了部分上诉理由,称干了这些事不是她的本意,不符合她曾作为一名教师的人格,随后她又哽咽了,称“现在脑子比较乱,表达不清,接下来会以书面形式提交上诉状”。

那么,她的上诉会得偿所愿吗?

网友中有人讲到,劳荣枝在男友被处决的20多年内,并未再次犯案,有可能会改判;但更多的是认同其杀人手段残忍,并潜逃多年,其罪当诛,不容改判!综综合众多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小编认为:这起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历史性案件,判决结果大概率不会改变!原因如下:

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犯作为主犯,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情节十分严重!无论哪一项罪名,现有证据都足以支撑起死刑!

小编带大家来看看我国《刑法》中对这些罪名的规定:

 

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

绑架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背负七条人命,多地作案,绑架受害人、抢劫众多财物,任何一项行为对照上述法条,都无从轻发落的可能。甚至最后畏罪潜逃20余年,在庭审现场都毫无真诚悔意,劳荣枝的上诉改判之梦,百分之百怕是要落空了!

杀人如麻,她前男友可谓穷凶极恶,或许可能她是被胁迫了,但这并不是犯罪杀人的理由,但是作为人民教师,本该拥有一个很好的前途,最后却走上了这样一条犯罪的道路。无论如何,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劳荣枝必须为自己行为买单!最后,望死者安息,愿世间再无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