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票据法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行请求付款时被拒。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1-36,单选)
  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
  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
  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
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
【解析】《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中中国人李某出票的行为地在德国,故A正确。《票据法》第98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故背书应适用德国法,B错误。《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故本题中票据追索权应适用德国法,C错误。《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本题中应适用中国法,故D错误。(答案:A)
 
2.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1-35,单选)
    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
    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
【解析】票据的法律适用是法定的,只有关于支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的适用。故选项A错误。《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律,选项B错误。《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罗得在乙国给希姆所开支票的记载事项应适用乙国法律,故选项C正确。《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题中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故选项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答案:C)
 

涉外海商、民航的法律适用

★《海商法》及《民用航空法》所规定的的所有权、抵押权、优先权及侵权等方面的法律适用,分别在物权和债权法律适用部分已经有所收录。
    1.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2005-1-39,单选)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C.越南法律
    D.中国法律
    【解析】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案应当适用法院地国中国的法律。(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