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刑法学习的精通,很难,但是如果你要仅仅过法考,那就相对简单许多。因为法考是资格考试,对于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对同学们的要求仅仅是达到及格就可以了,所以我们在学习刑法上更要取巧,学习方式也要从学术学习的模式中转变为应试学习的模式。

一句话说,就是把握好每年必考的重点,重者恒重,然后在梳理细节微末的知识,两者结合,刑法至少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及格的水平!

今天开始,小编会给大家带来方鹏老师《客观题背诵版》(小绿皮)中,为大家整理的80个黄金考点的学习(包含★《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之处),没掌握的同学,赶紧码住!在日常的的学习中,可以实时对照,测试自己的学习成果!


方鹏老师《客观题背诵版》

我们先来说说刑法总论部分。

刑法概说

(1)刑法解释: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当然解释,体系解释;文理解释与目的解释,

(2)罪刑法定原则;

(3)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4)犯罪构成理论:客观不法-主观责任,先客观后主观,客观主观统一;

(5)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客观不法

(6)危害行为,实行行为;(7)不作为;(8)因果关系

 

主观责任

责任年龄 (9)刑事责任年龄★

责任能力 (10)精神病,原因自由行为

罪过 (11)故意的认识要素;(12)故意,过失的认定;(13)事实认识错误

 

犯罪排除事由

(1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

(15)违法性认识错误,欠缺期待可能

 

犯罪形态

(16)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预备;

(17)未遂与不能犯

 

共同犯罪

(18)共同犯罪:共同不法;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承继共犯,间接正犯,共犯从属说,教唆行为,欺诈教唆,中立帮助,共犯与身份,部分中止,共犯脱离,共犯认识错误,不作为与共犯。

 

单位犯罪(19)单位犯罪

 

罪数规则

(20)分则规定(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结合犯等12个变态规定);

(21)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事后不可罚

 

刑罚体系

(22)禁止令,社区矫正;(23)死刑;

(24)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正当债务返还),犯罪物品处理;职业禁止令

 

刑罚裁量

(25)累犯;(26)自首(坦白);(27)立功;(28)数罪并罚

刑罚执行(29)缓刑,减刑,假释

刑罚消灭(30)追诉时效

 

之后,我们将会继续给大家安排各科的黄金知识点的学习,担心迷路的过儿们,可以关注公主,号【文都法考】,更多干货知识都能快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