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考中分值最多的科目之一,刑法也常常被认为是最难学的一门。“刑法知识听懂了,但一做题,就是错!”这是很多法考生常常出现的学习问题。出现这种问题,我们都知道肯定是知识还没有真正掌握。但具体哪出了问题,又真的找不出,因为知识点我们都能听懂呀!从方大来看:你是立场就站错了!

 

第 一,在客观立场上学刑法

生活中的犯罪案件,大多数人容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价一个法律案件,这是现在刑法实务总让大众“无法接受”的原因。可是所谓的“正义”,不是多数人观点,不是舆论的优势一方。

刑法自古有之,无论哪个国家,最 先完善的基本都是刑法,而且关于犯罪,判刑,总是我们比较感兴趣的,而且生活中也经常看到,但是刑法是一个很矛盾的东西。

我们一直以为这东西是对坏人的惩戒、是我们警察的武器,但是学了以后会发现,这个东西对于嫌疑人、被告来说也是起着保护作用的,甚至这可能是主要作用。

所以学习刑法,以及法考对于刑法考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我们建立保护人权的思维,简单的伤害也是不被允许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该死。

学了刑法之后,看到微博中什么万人请命判死刑这种事会觉得十分可笑。现在的刑法就是要让我们知道,杀人偿命这是最封建的想法。生活中的一些看上去的重罪判去不重,我们会觉得法院不作为,怎么判得那么轻,好人怎么会被惩罚,如果让网友去判,可能每天都要枪毙一个操场的人。

刑法,是教人罪刑法定,教人罪行则相适应。

刑法之所以难,是因为使用刑法的人,要克服人性中的善良和厌恶,要让自己变得“淡漠”。这淡漠不是对生命的漠视,而是对待犯罪的冷静,对大多数生命的保护。所以在复习刑法中,看到案例,不要总去选择那个一定是犯罪的选项,也不要总觉得犯罪嫌疑人一定是犯罪,这样的思维会帮你少错很多题。

 

第二,保持朴素的价值观

上一条方法说破除惯常思维,但是要明白,任何一个理论都不是死的,破除惯常思维是让你站在一个客观角度,刑法惩罚犯罪的最初始的价值观不会因为刑法的发展而改变。

有时候我们觉得一道刑法案例好抽象,问题好难,很大程度上是刑法学多了,把自己框进去了,过于教条的学习会让你忽略一些最简单的道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对象认识错误,这是很多考生头疼的一部分:

主观想抢杀张三,结果手滑打死了亲爹,这到底是不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一些法考生会犹豫,主观想杀张三,没杀死,这是故意杀人未遂吧,手滑打死亲爹,这是过失杀人吧,这应该是数罪并罚还是想想竞合呢?好难!

可你去问一个没上过学的大爷,他应该都知道,想杀人,并且也杀死了人,这当然是故意杀人既遂啊。

所以,学刑法不要丢掉一个人最起码的价值观思维,法考考场上,想不到答案的时候,不妨就用你最朴素的价值观去选择,大概率就是正确答案了。

当然,作为应试考试,学习刑法站对立场,只是第 一 步。鉴于刑法是一门内容繁杂、重于理解的科目,刑法体系的建立,也是学懂刑法的关键。

 

第三,建立刑法的体系

法考中,刑法是体系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它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围绕这一概念,产生一个知识体系。刑法理论分为两大部分,总论和分论。

在总论中,围绕刑法概述,犯罪论、刑罚论展开,再通俗一些就是:

1、刑法是干嘛的(刑法目的),刑法怎么用(原则)。

2、而犯罪论和刑罚论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犯罪了,要承担责任,我们惩罚他。

在这过程中,谁犯罪(犯罪主体),为什么犯罪(主观方面),侵害了谁(犯罪客体),用了什么手段,造成了什么效果(犯罪客观方面)。

这样犯罪构成要件不就有了,至于三阶层还是四要件,这并不是法考学生需要区分的。

在犯罪过程中,几个人犯罪(共犯学说),都做了什么事(罪数论),以及犯罪成功了吗?(犯罪形态),要不要处罚(责任能力)

3、抓住了之后,怎么判,判多少,减不减刑,就是刑罚论了。就是一个人的犯罪始终。

这个体系和顺序构建,在主观题中尤为重要,犯罪每一个阶段的刑法理论掌握了,就按部就班在题干找就可以了。

从分论看,就是单独的具体犯罪的法律解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这几个方面。

所以,总而言之,体系如下:

“掌握真刑法,仗剑走天涯!”方大这句至理名言,不仅陪伴我们走过法考这条艰难的道路,更是我们日后从事法律事业的重要指引。刑法是“有难度而有趣”,但是如果你跟着方大掌握正确方法,就会变得“很简单而有趣”了!